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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出台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

2020-07-15 来源:央广网 浏览次数:

  央广网深圳7月15日消息(记者孙松涛 郑柱子)深圳市日前发布《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,领取期限最长6个月,最多可领5940元,该补贴力度为广东省最高。

  根据该《通知》,2020年3月至12月,两类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:一是在深圳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;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,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,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。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。

  补贴标准方面,《通知》规定,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(含)以上的,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/月;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,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/月,该补贴力度为广东省最高。

  据介绍,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号前,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、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深圳人社”或“深圳社保”等自助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,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