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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绕重点领域 2019年江苏将安排41件立法项目

2019-04-10 来源:我苏网 浏览次数:

  日前,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通知,今年,江苏立法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共计41件,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20件,省政府规章项目21件。

  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  41件立法项目中有17件是力争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,19件是需要抓紧工作、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预备项目,5件是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调研项目,涉及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、保障改善民生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。

  在17件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中,将要修改的有8件,包括《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、《江苏省种子条例》、《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》、《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等6部地方性法规,《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2部省政府规章。《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》、《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、《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》、《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》等9件项目将在年内完成立法。

  此外《通知》明确,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部分领域专项清理结果,江苏还将及时制定、修订、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可以说,在已经到来的2019年,江苏立法体制机制将会继续完善,重点领域的立法将会进一步加强,一批法规规章的出台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